网络转载侵权么?(
有同学问:我朋友授权在新浪网站上发表了一片文章,但未经我这位朋友的同意其他许多网站就转载了,请问老师:这种情况是否构成侵权?如果构成的话,作者可否请求支付报酬?
解答:根据修改之后的司法解释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网络转载已发表的作品不再适用法定许可,网站凡是未经许可转载的,除了构成“合理使用”之外(如对作者未作保留声明的政汉、经济和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进行转载)一律构成侵权,甚至无论是否在事后支付报酬。因此你的朋友的文章只要不属于网站可以进行“合理使用”的范围,当然可以向未经许可而转载其作品的网站追索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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