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著作权的概念
指著作权人对受 著作权法 维护的作品在网络环境下所享有的著作权权利。基于此,网络著作权。网络著作权包括了两层含义:第一层,相对与传统作品,指激进作品被上传至网络时著作权人所享有的权利,这里特指 “ 信息网络传播权 ” 国 2001 年《著作权法》修改后增加了信息网络传播权 ” 即以有限的或者无限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某个特定的时间或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从而在立法上明确了这一权利 ; 第二层是指网上数字作品著作权人所享有的权利,如复制权,发表权,署名权,发行权等权利。
网络著作权的概念
著作权,网络著作权的概念 < 著作权。也称版权,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产生的法律赋予公民和其他组织等民事主体的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著作权的主体是作者和网络管理者,客体是以数字信号为形式,以网络为载体进行传达的作品。从作者方面看,指作者对其依法创作的作品享有的专有权 ; 从使用方面看,指抄录,复制以及其他使用作品的权利。
由于国际互连网技术的发展, 90 年代以来。信息的传达得到快速发展,著作权的维护范围和内容也不时夸大和深化。随着互联网为代表的新经济成为一个利益巨大的经济部门,保守的 著作权人 希望将其对传统作品的权利自然延伸到网络上,网络上的既得利益者则希望网络上的权益能得到激进著作权的扩大维护。网络著作权的纠纷也随之而起,大量呈现。
.
- 上一篇:作品改编后即依法形成独立的著作权
- 下一篇:网络作品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