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飙车案”被告人胡斌一审被判有期徒刑3年
2009年07月20日16:20 来源:中国广播网
“杭州飙车案”被告人胡斌一审被判有期徒刑3年
中广网北京7月20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6时06分报道,今天下午3点半左右,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对备受公众关注的杭州“5.7”交通肇事案进行一审判决,被告人胡斌一审被判有期徒刑3年。今年5月7日晚8点左右,年仅20岁的胡斌驾驶大红色三菱跑车在杭州繁华的街头与朋友“飙车”,将看完电影、正在穿过斑马线回家的25岁青年谭卓当场撞死。事件发生后,胡斌的所谓“富家子弟”身份引发公众高度关注。
延伸阅读:
杭州飙车案肇事者罪名最终将由法院决定 昨日上午,杭州市公安局就“5·7”交通肇事案举行了新闻发布会。杭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常务副局长郑贤胜就公众普遍关注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解答,并就“70码”(即70公里/小时)的说法向公众道歉。郑贤胜说,犯罪嫌疑人胡斌已于当天被公安机关以交通肇事罪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
杭州闹市飙车案调查:70码等词汇迅速蹿红 杭州阔少飙车案的事态扩大化,事故双方的身份对峙只是外因,普通民众的反应并非“仇富”,而是在不断的担心与失望中形成的对“不公平”的畏惧,以及由此引发的公共焦虑。
杭州飙车案续:死者家属获赔百万或影响法院量刑 目前,备受关注的杭州“5·7”交通肇事案已侦查终结,受害者谭卓的父母已与胡斌家属达成了金额为113万元的赔偿协议。有律师认为:法院量刑时,可能会根据肇事者已经履行的赔偿,对肇事者胡斌“判轻一点”。
(责任编辑:杨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