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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放在网上,也没说不能用,我也没拿它赚钱,怎么还要赔偿呢?”日前,在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传来自称无辜的辩解,21起涉及北京某图片公司的图片被随意使用的著作权纠纷案件经过法官们耐心的讲解,终于调解成功,而这亦给21家涉案企业上了一堂生动的尊重和保护著作权课。
北京某图片制作公司是一家专业的图片公司,其制作的一张图片,相信每个人都非常熟悉,那就是一位女士面带微笑,左手持手机置于耳边接听的情景,背景为一圈白色椅背。去年,图片公司赫然发现,他们享有著作权的这张图片,被多家企业随意的使用在企业主页上,一般都用在企业联系方式的下端,而仅江阴地区,就有21家企业在使用这张图片。其中有19家企业使用的图片完全相同,仅有2家背景的颜色稍做修改。该图片公司遂一纸诉状将所有侵权企业告上法庭,要求每家企业立即停止侵权,公开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这些企业的主页制作是由专门的广告公司全权处理的,该涉案图片也是由广告公司挑选的,而作用仅仅是美化网页而已。作为各自主页版权的所有人,应当认定这20家企业对该图片公司构成侵权。考虑到涉案企业已经删除了涉案图片,也认识到自身错误,就经济赔偿问题,法官们全力对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终于使这次在江阴有史以来涉案企业最多的图片侵权纠纷和解落幕。(中国法院网 王芳 澄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