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制脸谱被擅用 要求赔偿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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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擅自使用自己绘制的京剧脸谱,赵某将北纬通信公司告上法庭。10月15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北纬通信公司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作出的由北纬通信公司在其网站首页向赵某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8.1万元的判决。
《京剧脸谱》一书于1994年由朝华出版社出版,该书中收录了赵某绘制的京剧脸谱272幅。北纬通信公司未经赵某许可,在其公司经营的网站“北纬30度”上供网络用户使用赵某享有著作权的214幅作品作为彩信,并从中收取费用,且未署作者姓名。后赵某起诉到法院,要求判令北纬通信公司公开致歉、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承担诉讼合理支出。
一审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后,北纬通信公司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北纬通信公司未经赵某许可使用涉案京剧脸谱作品,侵犯了赵某对该作品的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一审法院酌情判定责任承担的具体方式和赔偿数额,并无不当。据此,作出上述判决。(最高人民法院网站 樊静馨)
08-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