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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度被炒得沸沸扬扬的畅销书《忏悔无门》著作权纠纷案历经3年的审理终于尘埃落定。2008年5月9日,北京市二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刘云萍上诉,维持原判。
2006年8月,正当《忏悔无门》畅销全国之际,一纸诉状将作者王春元和长江文艺出版社推上了被告席,原告刘云萍诉称,王春元和长江文艺出版社剽窃了他的创作,并要求百万元赔偿和图书下架销毁。
2007年2月,朝阳区法院以证据不足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刘云萍的上诉请求,刘云萍遂上诉到北京市二中院。二中院知识产权厅组成合议厅对这个复杂的案件进行了细致审慎的调查,对双方的证据、证人、证言进行了质证,法院认为:“上诉人刘云萍主张其为李春平纪实文学故事部分的创作者,并认为涉案作品《忏悔无门》构成剽窃证据不足,对其就此提出被上诉人王春元和长江文艺出版社侵犯了其著作权,并要求王春元和长江文艺出版社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诉讼主张,本院不予支持。”
就此判决,记者电话联系了正在外地拍摄的《忏悔无门》作者王春元,王春元表示,感谢法律维护了他的正当权利,不过他对这一给他带来了许多麻烦的官司早已漠然看待了,他告诉记者,他目前的主要精力是继完成《忏悔无门》、《灵魂21克》的出版后尽早地完成他《灵魂三部曲》的最后一部,他表示2009年他的第三部书的首卷将与读者见面。(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