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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乌鲁木齐市文化局向社会公布了13起2007年度重大行政处罚案,其中,量刑最大的一起案件判处当事人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0万元。这13起案件分别是:
8·19陈某发行非法出版物案:2007年8月19日,乌市文化局稽查人员在铁西村铁东六区住宅区十号楼二单元地下室内查获涉嫌非法出版物11205册,经自治区新闻出版局鉴定,均为非法出版物。
乌市文化局当天将此案移交雅山派出所;2008年2月14日,沙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6年,没收非法出版物11205册,并处罚金10万元,成为自1999年市文化市场稽查大队成立以来移交案件中,量刑最大的一起。
3·25贺某发行非法音像制品案:2007年3月25日,文化稽查人员在日月星光小区1号楼4单元贺某处查缴涉嫌非法音像制品8.7万余张。经自治区新闻出版局鉴定,全部为盗版音像制品。
天山区分局于2007年4月17日立案;同时,乌市文化局依据相关规定作出了给予贺某警告,没收非法音像制品8.7万余张,并处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4·12冶某发行非法出版物案:乌市文化局稽查人员于2007年4月12日在跃进街东大寺院内查获涉嫌非法出版物102种,两万余册。涉案人冶某被移送天山区分局,最终被处以劳动教养1年。
4·27席某非法藏匿出版物案:2007年4月27日,乌市文化局稽查人员根据前期掌握的情况,一举查获3个非法图书藏匿窝点,共查获非法图书12392本。涉案人席某被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沙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席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4·29李某复制淫秽物品牟利案:2007年4月29日,乌市文化局稽查人员在百信小区9号楼2单元307室查获一非法复制电脑游戏、软件、电影、民间杂话、淫秽光碟窝点,查缴3280张刻录光碟、104张电子出版物,涉嫌淫秽光碟1721张,当事人李某当场被移交公安机关。
天山区人民法院以复制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
另有3起处于检察起诉阶段的案件,以及成盛达网吧、速马网络俱乐部、漫步者电脑屋、湘珑网吧、天顺鑫网吧一次性接纳10名以上未成年人5起案件。(知识产权报 天 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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