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庭设计告知书应对“跨区案件管辖异议增多”现象 |
根据高院有关通知,我院自今年3月5日起受理浦东新区、长宁区、闵行区、南汇区、奉贤区内的一审知识产权案件。但此系高院内部规定,当事人多不知情,在涉及上述四个新增区域的知产案件中,被告以其住所地或侵权行为地不在浦东新区而提出管辖异议的情况屡有发生。
针对这一情况,我庭专门设计了告知书,内容为我院新确定的管辖区域范围及相关依据,告知对象主要为外区案件的被告。立案庭和我庭均备有该告知书,根据案件情况,将告知书与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等材料一起送达给当事人。这一做法可使外区当事人明确我院对知产案件的管辖范围,以减少因不知情而提起的管辖异议,减少当事人讼累,节约司法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