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柔”病毒不温柔 狂盗账号八百万
徐州开审制售木马盗号案
作者:慈延年 周 琪 李荣信 发布时间:2009-08-12 06:53:09
本报徐州8月11日电 由公安部挂牌督办的“8·2”全国最大的制作、传播“温柔”系列木马团伙案件,今天上午在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温柔”木马病毒的制作人吕某、曾某,销售总代理严某、陈某等11名被告人到庭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5月至2008年8月间,被告人吕某、曾某等为牟利先后编写出国内流行的风云、完美国际、武林外传、QQ自由幻想等40余款网络游戏的木马程序,用于窃取网络游戏玩家的账号、密码。期间,两被告人根据被告人严某的要求,对该程序进行改进、更新。并约定由严某代理销售该木马程序,吕某、曾某提供技术支持,赢利分成。
2008年3月,严某将上述程序以其女友陈某的网名“温柔”冠名为“温柔”木马,在互联网上传播销售,并逐步形成了以严某、陈某为总代理,以被告人张某等30多人为分代理的传播销售网络。他们将该木马程序置入网站由网民点击,网民点击该网站时便会立即中木马病毒,该木马程序自动植入网民的计算机系统并运行,致使该木马程序在互联网上广泛传播。中了这些木马程序的网民一旦登录自己的网络游戏账号,游戏账号和密码就会被立即自动发送到木马所指定的一些邮箱内。其他涉案人员根据购买的账号信息登陆该游戏玩家的网络游戏,将账号内的游戏币、游戏装备等盗出在网上销售获利。
至2008年8月,“温柔系列”木马病毒非法入各类网站1200多个,严重影响了40余款网络游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占全国盗号木马份额的50%,造成网易公司、北京畅游时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等13家游戏公司重大经济损失,至少造成800余万个游戏玩家的游戏账号密码、游戏装备被盗,其计算机信息系统被非法侵害。
通过上述犯罪行为,各被告人攫取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其中,吕某、曾某各获利32万余元,严某和陈某共获利31万余元,张某等被告人牟利20万至50万余元,其他被告人牟利几千至10万元不等。
公诉机关认为,曾某等被告人违反国家规定,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该案共涉及16省市110人,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目前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有30余人,法院近期将陆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据主审法官介绍,由于涉案人数众多、案情特别复杂,此案的审理大约需要两天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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