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一旦被认定构成侵权的,收发货人将因其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不同而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行政责任。《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经海关调查后认定侵犯知识产权的,由海关予以没收。海关没收货物的范围只限于由海关认定侵权部分的货物,不包括海关协助法院执行部分的货物。 (2)刑事责任。《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海关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发现涉嫌犯罪案件的,应当将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第二十九条规定,进口或者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民事责任。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依法就收发货人进出口的货物侵犯其知识产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收发货人承担民事责任,赔偿因进出口侵权货物给其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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