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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的仓储、保管和处置等费用应由谁承担?-上海知识产权律师

时间:2010-6-1来源:上海知识产权律师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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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的仓储、保管和处置等费用应由谁承担?-上海知识产权律师
 
根据《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海关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的仓储、保管和处置等费用应当由知识产权权利人承担。对海关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支付有关仓储、保管和处置等费用。知识产权权利人未支付有关费用的,海关可以从其向海关提供的担保金中予以扣除,或者要求担保人履行有关担保责任。侵权嫌疑货物被认定为侵犯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将其支付的有关仓储、保管和处置等费用计入其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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